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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

关于停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中取消的作业项目考试的公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简称《分类与项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针对《分类与项目》中的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自2019年5月18日起,停止原项目代号为D1、Q1、Q2、Q10、T3 、N1的作业项目的考试(含补考)报名(对于R1项目只接受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考试报名)。

  二是其他作业项目按原工作程序申报考试。例如: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只需报考原A1~A8项目的任意一个即可;取电梯修理(T)证,只需报考原T1或者T2项目的任意一个即可。实施时间2019年6月1日。

  三是启用新题库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照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对比表

 

上海市特检院考试中心

2019年5月10日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对比表.pdf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6-13  【打印此页】  【关闭